招標人:四川博達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12月
第一章、談判邀請書
四川博達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對“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病房條件改造項目室內外裝飾設計服務采購
(一)服務采購,以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茲邀請符合本次談判要求的談判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
(二)項目名稱: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病房條件改造項目
(三)談判內容: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病房條件改造項目——室內外裝飾設計服務。
(四)談判控制價:24萬元
(五)參加本次談判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談判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談判申請人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參加本次談判活動前三年內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談判申請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8.談判申請人截止至談判公告發布之日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也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9.近三年類似業績一項。
10.公司基本情況及簡介。
(六)談判申請文件獲取時間、地點及費用:
獲取時間:談判申請文件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免費獲取。
獲取地點:四川博達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內江市東興區蘭桂大道377號3單元24樓2號)。
獲取談判文件時必須攜帶下列有效證明文件:
1、營業執照(核驗原件,留存加蓋公章的復印件);2、介紹信(加蓋公章);3、委托代理人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遞交談判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2024年12月26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談判申請文件必須在遞交談判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談判地點。逾期送達的談判申請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談判不接受郵寄的談判申請文件。
(八)談判申請文件遞交地點及談判地點:
四川博達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內江市東興區蘭桂大道377號3單元24樓2號)。
(九)聯系方式
談判人:四川博達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內江市東興區蘭桂大道377號3單元24樓2號
聯系人:曹文
電 話:19982930999
第二章、談判規則
一、談判要求:
1、談判申請文件提交正本壹份,封面應標明談判工程名稱、談判被邀請人全稱,并由談判被邀請人加蓋公章。
2、談判被邀請人應將所有談判申請文件膠裝成冊后進行密封(密封方式不限),密封袋的封口處應加蓋談判被邀請人(公章),并應標明項目名稱加蓋公章。
3、談判被邀請人必須使用談判人印制的談判申請文件格式。全套談判文件應無修改和行間插字,如有修改,需在修改處加蓋公章。談判申請文件應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圖紙規格應當盡量統一。除非另有規定,否則談判申請文件的計量單位宜采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尺寸齊全、準確,所有文字說明和文字標注以中文為準,報價均為人民幣,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4、談判文件有效期
談判文件、補充通知和補充文件規定了談判文件送達時間。超過規定送達時間的談判申請文件即為無效談判申請文件。
5、談判申請文件應包括談判申請文件格式中要求的內容(詳見談判申請文件格式)。
6、談判保證金:無
7、履約保證金:無
8、談判申請文件的遞交
談判申請文件的遞交按邀請函的時間和通知地址執行。在談判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談判申請文件將被拒絕,并原封退還給談判被邀請人。
二、談判被邀請人報價說明:
談判被邀請人應根據談判文件的要求,結合企業自身成本,自行報價。
三、談判會
1、談判會由談判人主持,并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2、談判會地點、時間見邀請函,談判被邀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委托人應出示身份證并簽名報到,以證明其以有效身份出席評比會議。
3、談判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參加談判會議視為自動放棄該權力,事后不應再對談判程序的公正合法性提出質疑或異議。
四、評審程序
根據有關規定組成談判評審專家團—資格評審--談判--報價評審--確定中標人幾個步驟進行。(若投標報價中出現相同報價,則須二次報價,且第二次報價不得高于第一次報價。)
- 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由談判人和相關專家組成3人及以上單數專家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評審委員會成員:
(1)申請人的主要負責人及其近親屬;
(2)與申請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談判公正評審的。
五、談判說明
1、談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無效談判申請文件處理,不得參與評審:
(1)談判申請文件未加蓋談判被邀請人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簽字,且經評審委員會提出,談判被邀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拒不更正的;
(2)談判申請文件逾期送達的;
(3)談判申請文件未按談判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和要求編制,字跡潦草、模糊、無法辨認;
(4)擾亂會場秩序,經勸阻仍無理取鬧。
2、在談判申請文件的澄清、補充說明以及評審過程中,談判被邀請人對談判人和評審專家施加任何行為影響,經查實后將取消其談判(中選)資格。
3、中標人的確認:報價從低到高排列,前三名為中標候選人,以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談判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因前款規定的同樣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談判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